被告人崔某某与金某系夫妻关系。2012年3月,金某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起诉至某县人民法院,该案由时任某县人民法院刑庭审判员马某某(已判刑)负责审理。为谋求丈夫金某在刑事判决中从轻处罚,2012年3月下旬的一天,被告人崔某某在马某某位于某县医院
我国《刑法》第388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的财物或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罪论处。学理上将该条规定称之为斡旋受贿,但在对斡旋受贿的主体、行为等方面
——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三批指导性案例之案例十一
——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一批指导性案例之案例
——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一批指导性案例之案例三
私分罚没财产罪 法律概念 私分罚没财产罪,是指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入国库的罚没财产以单位的名义或者以集体的名义或者其他巧立名目分配给个人的行为。 罚没财产,是指行为人违反国家规定,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依据相关规定对
私分国有资产罪 私分国有资产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 背景 改革开放以后,中国的经济飞速发展,国有企业改革的步伐不断加快,但是国有企业、公司中的一
隐瞒境外存款罪 隐瞒境外存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故意隐瞒不报在境外的存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隐瞒境外存款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主观方面属于故意,客观方面则表现为在境外有数额较大的存款,隐瞒不报的行为。 境外存款 ,是指在中国国境、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指 国家工作人员 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行为。 中国 最高立法机关 25 日开始审议 刑法 修正案(七)草案。这一草案拟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最高刑由 5 年 有期徒
挪用公款罪 挪用公款罪,是指 国家 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 3 个月未还的行为。 本罪的 主体 是恃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这里所说的国家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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