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杨乐乐被骗788万”消息被大量转载,受到网友广泛热议,讨论内容各有不同。一时间,“合同诈骗”也成为热词,再一次进入公众视野。合同诈骗相关法律问题更值得关注。经济交易与合同诈骗的界限到底如何划分?股权纠纷和合同诈骗两个法律程序如何进
区分票据诈骗罪和合同诈骗罪的关键在于财物的取得是基于(使用)票据行为还是单纯的合同行为,即票据诈骗罪中的“使用”必须是以实现票据法中规定的票据本身功能、用途的方式而进行的使用。票据诈骗罪中“签发空头支票”的认定,应以出票人所签发的支票金额在
2012年2月13日,从事担保业务的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委托担保合同,约定由甲公司为乙公司向中行某支行借款2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甲公司与中行某支行签订的保证合同约定,在保证人(甲公司)出现违约事件时,债权人(中行某支行)有权将保证人在其开立的账户
合同诈骗罪系诈骗罪的特殊规定,区分两罪的关键在于诈骗行为是否发生在签订、履行经济合同过程中利用合同骗取财物,并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合同诈骗罪中非法占有的是对方当事人财物,职务侵占罪中非法占有的是本单位财物。在商品房交易过程中,冒用公司名义签订
张某以月息3分向亲友借款共计3000万,后以月息6分向他人高利放贷,从中获利300万。
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 中介组织人员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是指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及其人员。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有关市场的管理秩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 中介组织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是指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及其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概念及其构成 中介组织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 ,是指承担资产评估、验资、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 228 条),是指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
倒卖车票、船票罪 概念 倒卖车票、船票罪,是指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行为。 构成要件 (一)客休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为车票、船票的管理活动。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行为。所谓倒卖,是指购买车票、船票后加
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 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刑法第 227 条第 1 款),是指伪造或者倒卖伪造的车票、船票、邮票或者其他有价票证,数额较大的行为。 犯罪构成 客体要件 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侵犯的客体是有价票证的管理活动,犯罪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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