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照经营行为构成扰乱市场秩序罪的条件分析

时间:2010-11-03 09:05:29作者:未知 来源:未知

无照经营行为构成扰乱市场秩序罪的条件分析

 

  无照经营行为构成扰乱市场秩序罪的条件分析

情节严重的无照经营行为构成扰乱市场秩序罪,工商机关应当及时向司法机关移送相关案件

 

无照经营行为是指未经工商机关登记注册,擅自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活动的行为,属于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应受到行政处罚。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如果无照经营行为情节严重,将构成扰乱市场秩序罪。在这种情况下,工商机关应当将相关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该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条的规定处罚。那么,工商机关在查办无照经营案件时,如何判断违法行为人的情节严重程度,从而准确认定无照经营行为已构成扰乱市场秩序罪,及时移送相关案件呢?

 

  应当从4个方面分析无照经营行为是否构成扰乱市场秩序罪

对于无照经营行为,可以从违法主体及其是否存在主观故意、行为是否违法、情节是否严重4个方面入手,综合分析违法主体是否构成扰乱市场秩序罪。

 

  1.无照经营行为的违法主体应属于一般民事主体。

一般民事主体包括两种类型:

一类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一类是依法成立、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关于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具体来说,《刑法》对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采用了三分法,即将刑事责任年龄分为以下3个阶段: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一般为不满十四周岁的年龄阶段;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一般为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阶段;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即已满十六周岁的年龄阶段。

 

  2. 无照经营行为的违法主体应当具有主观故意,并且以牟取非法利润为目的。

  分析无照经营行为的违法主体是否具有主观故意,是判断无照经营行为是否构成扰乱市场秩序罪的基本条件。如果违法主体只是由于客观上的原因造成无照经营的后果,则其不构成扰乱市场秩序罪,只应当由行政机关向其追究行政责任。

 

  3.必须以违反有关行政管理法律、法规为前提。

  因为只有先违反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才有可能进一步触犯刑律,构成扰乱市场秩序罪。如果无照经营行为的违法主体没有构成行政违法,就谈不上进一步构成刑事违法。

 

  4.无照经营行为在情节上必须严重才可能构成扰乱市场秩序罪。

  认定无照经营行为的情节是否严重,需要进行综合分析,其中包括准确计算违法行为人的非法经营数额和非法所得数额。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符合追诉标准的非法经营数额和非法所得数额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规定》第七十条第五款规定: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2.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当然,工商机关在查处和取缔无照经营行为过程中,判断违法主体是否构成扰乱市场秩序罪,必须从主观、客观两方面进行深入分析,看无照经营行为是否给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或者引起其他严重后果,是否经过行政处罚后仍然不予改正等,而不是单纯根据非法经营数额和非法所得数额予以简单推理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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