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在火锅店吃饭时,看见店员将手机放在桌上充电,遂趁对方不备将其盗走。日前,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此案,以被告人罗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
女子在火锅店吃饭时,看见店员将手机放在桌上充电,遂趁对方不备将其盗走。日前,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此案,以被告人罗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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