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首例虐待被看护人案被告人获刑

时间:2017-09-25 11:30:09作者:未知 来源:未知

 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的侯先生为半身瘫痪的父亲请来一名男护工,没想到这名护工竟然在半夜里殴打父亲。监控拍下护工的恶行后,张先生选择了报警。近日,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护工孙某构成虐待被看护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据了解,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是刑法修正案(九)新设的罪名之一,此案是刑法修正案(九)实施后梅州市审理的第一起虐待被看护人案。

今年77岁的侯老因为高血压脑梗,导致左半身瘫痪。2016年11月中旬,侯老的儿子侯先生为他请来护工孙某,并让孙某与老人同吃同住,24小时负责老人的日常饮食起居。然而,家人渐渐发现,原本健谈的侯老越来越沉默,情绪低落。身上还时常有瘀青、皮肤有擦伤,家人询问侯老,得到的答复却是他想死,死了算了。今年4月,侯先生发现父亲左眼有伤,于是怀疑护工孙某有虐待行为,为了查明事实,他在父亲的房间里安装了监控。一个星期后,家人翻看监控录像,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仅监控显示的这段时间里,孙某在房间中对侯老的虐待行为就多达6、7次,有不同程度的殴打、拖拽行为。其中最严重的一次,侯老想小解,睡在一旁的孙某翻身起床后,用手打了侯老三下,然后双手抓住侯老的两只脚踝,暴力将老人拖至床边,老人没坐稳滑倒,孙某将老人扶起拖至墙边扶手处,但侯老因左侧偏瘫没站稳,左边头和身体撞倒墙后重重摔倒。

“今年二月以来,孙某经常对我拳打脚踢,并恐吓我,不准我告诉其他人我的遭遇。他向我要钱,我说没有钱,他就对我拳打脚踢,有时我尿床,他也会对我拳打脚踢。我因脑梗,身体没有感觉疼痛,以为没事,现经医院检查,诊断多处骨折,所以才来派出所反映。”侯老在接受警方询问时说,“孙某一共向我要钱5次,讨要25万元,他知道我有钱,就向我讨要钱财,如果不给就打我,并且告诉别人知道就杀了我。”持续的殴打和恐吓让这位半瘫老人产生了厌世的想法。经相关鉴定机构鉴定,侯老双侧眼眶外侧壁骨折、右侧颧骨骨折、全身体表挫伤面积累计超过20平方厘米。属轻伤一级。

在法院审理期间,被告人和被害人双方家属达成一致意见,由孙某赔偿侯老的经济损失,当庭一次性支付2万元给侯老。

鉴于被告人孙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且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的全部经济损失,法院依法从轻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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