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图小利刷码不入账 夫妻俩盗窃超市4千余元商品被判刑

时间:2017-10-09 14:45:07作者:未知 来源:未知

 因家里生活困难,26岁的崔某利用自己在欧尚超市科兴店做收银员的便利,让25岁的妻子腾某及同学采取将价格便宜的商品扫码,贵重的商品不录入结账系统的方式,先后3次从超市盗走价值近4745元的商品。

9月28日上午,被控涉嫌盗窃罪的这对夫妇在北京丰台法院受审。

在法庭上,俩人表示认罪,滕某更是哭着表示自己很后悔,因为想占小便宜,结果犯了大错。

90后小夫妻合伙盗超市

9月28日上午9点,被取保候审的滕某走进法庭,还没开庭,滕某就哭着跟法官说自己非常后悔,“我俩生活压力大,我婆婆患有帕金森病,吃了11年的药,公公也有病,我们结婚第一年就有了儿子,找保姆没钱,我干脆辞职在家带孩子,我老公为了家人打两份工,除了正式工作外,下班后还在欧尚超市兼职做收银员,我们是一时糊涂啊。”

9点半,法警将崔某带进法庭,看到妻子,崔某的眼圈也红了。

检方指控,2017年6月2日、6月14日、6月21日,崔某在丰台区欧尚超市科兴店内,以刷码不入账的方式窃取超市货物,伙同腾某(崔某之妻)窃取超市货物,伙同腾某、刘某(崔某的同学)及于某(刘某的女朋友)窃取超市货物。经鉴定,被盗物品共计价值人民币4745元。部分涉案物品已经起获并发还被害人。

检方认为,崔某、腾某结伙多次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悉,事发后,崔某的同学刘某和于某因盗窃被行政拘留10天。

庭上认罪

“我们错了。”在法庭上,崔某和妻子滕某均表示认罪。

“我一念之差,想着占点小便宜。”崔某供述称,家里生活困难,他在一家公司做文职,一个月4000元的工资不够生活开销,因此下班后他到欧尚超市做兼职。经过一年的工作,对超市的工作很熟悉了,“我当初就想让同学和妻子拿点生活用品。”崔某说,起初他让妻子和同学同一种商品拿两样,在结账时一个扫码结账,另外一个用查询功能,这样查询的商品虽然也被录入系统,但不会录入结账系统,结帐时能少付钱。

“一开始我也害怕,所以第一次拿得少,后来看没有被发现,就有了第二次、第三次。”崔某说,到底拿了多少次他也记不清楚了,大概有10多次,后来胆子大了,就开始拿贵重商品,结帐时只把便宜的商品录入结帐系统,把贵重的录入查询系统。最后被抓时是因为拿的商品太多,被超市防损部的人员发现,最终事情败露。据悉,最后一次被抓时,崔某的同学拿了2000多元的商品,最终结账时才结了38元多。

“当时防损部的同事过来问我,我同学结了多少钱,我就知道要败露了,所以我当时关掉机器,承认了盗窃,就这样被抓了。”崔某说。

在最后陈述阶段,崔某的妻子滕某红着眼圈说:“其实生活苦点没事,为了家庭我老公还是很努力的,但这次我们真的是走错了一步,当时是鬼迷心窍,觉得占了点便宜,生活压力能减轻些,也想到这样不对,但是抱着侥幸的心里。我们认罪,我儿子才3岁,需要人照顾,而且因为这次的错误,工作已经丢了,家里主要靠老公一个人,如果他被判刑了,生活更难了,希望法官念在我们是第一次犯错,认罪悔罪,积极赔偿,给我们一次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

检方建议对崔某判处9个月至一年3个月的有期徒刑,对滕某判处缓刑。

9月28日下午,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从丰台法院获悉,法官已经做出一审判决,以盗窃罪,判处崔某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判处滕某拘役6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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