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树下审香樟案

时间:2017-10-16 11:41:48作者:未知 来源:未知

日前,一起非法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在江西省峡江县仁和镇胡家村的古樟树下开庭审理。仁和镇政府、胡家村组干部及部分村民代表等参与旁听。

2017年2月10日,被告人胡某为了造林,雇请被告人廖某平整仁和镇老虎坡山场。在平整山场的过程中,廖某砍光了山场所有树木,并将8株野生樟树毁坏,随后被峡江县森林公安局发现,案件进入侦查程序。经鉴定,被毁坏樟树为野生香樟,属国家二级保护植物,立木蓄积量为0.177立方米。

峡江县法院受理此案后,在深入了解案件情况的基础上,组成生态环境保护合议庭,以巡回审判的形式开展案件审理。庭审现场,二被告人均表示自己不懂法,对自己非法砍伐樟树的行为感到非常后悔。庭审结束后,法官还就该案回答现场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向群众阐释非法毁坏樟树的严重后果,增强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本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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