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债难还又添罪 男子飞车抢夺获刑

时间:2017-10-11 13:05:03作者:未知 来源:未知

  中国法院网讯 (覃世武)  因赌博输钱后没钱花销,一“80后”男子赖某便动起歪脑筋进行飞车抢夺,得手后逃离现场时被当场抓获。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浦北县人民法院以抢夺罪依法判处被告人赖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责令被告人赖某退赔经济损失人民币5546元给受害人黎某。

赖某是广西灵山县人,33岁,平时游手好闲,喜欢抽烟、喝酒、赌博,且因赌博欠下许多债务。为筹集赌资和还赌债,赖某遂起了深夜飞车抢夺单身女子财物的歪脑筋。2016年9月3日20时许,赖某驾驶摩托车四处流窜伺机寻找作案目标,当途径浦北县寨圩镇汽车站附近路段时,发现黎某拿着一台苹果6splus手机开车,遂趁被黎某不注意,抢夺该手机后驾车逃跑,后被黎某等人追赶,最终被赶来的民警当场抓获。经浦北县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抢的苹果牌手机价值人民币5546元。

浦北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赖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驾驶机动车辆抢夺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抢夺罪,依法应以抢夺罪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被告人驾驶机动车抢夺,可酌情从重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64条之规定,被告人对被害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应予以退赔。据此,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以案说法:

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然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本罪侵犯的是公民财产的所有权,而不危害人身安全,这是抢夺罪与抢劫罪的主要区别,若是在抢夺罪过程中使用暴力,则转化为抢劫罪。本案中,被告人赖某乘被害人黎某不备,出其不意,对财物行使有形力,使黎某不及抗拒,最终成功抢夺了黎某手机,被告人赖某的行为已构成抢夺罪。

友情链接

本站关键词:刑事律师-深圳刑事辩护律师网-张建军律师-犯罪咨询-律师咨询-刑事辩护-刑事律师-刑事诉讼-辩护律师-刑事法律咨询-深圳法律咨询

深圳刑事辩护律师网 首席律师 张建军律师 预约咨询专线:13631680942
地 址:深圳市宝安区洲石路九围段宏发科技园十号铺 广东青泉律师事务所
邮 编:518126 电子邮箱:8367609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