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父亲要钱买烟遭拒 男子赌气抢劫获刑三年半

时间:2017-10-10 13:15:24作者:未知 来源:未知

   中国法院网讯 (胡英婷)  向父亲要钱买烟不但遭拒还挨骂,男子赌气离家后持刀抢劫100元。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被告人伍某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伍某今年21岁,父母离异,从小跟随父亲生活,初一仅读了二十多天就辍学,多年来没有正当工作,日常生活大部分靠父亲支援,曾因吸毒被公安机关行政罚款。

2017年6月22日22时许,伍某与父亲及父亲的几个朋友一起在出租房内吃饭喝酒。酒后,伍某烟瘾上来想买烟,便开口向父亲要钱。不料这次父亲不仅拒绝给钱,还当着朋友的面痛骂这个不争气的儿子,让伍某心里很气愤。他赌气到厨房拿了一把长约40cm的水果刀,决定靠自己找点钱来用。伍某离家后,拿刀蹲守在附近烧烤店旁的一辆小汽车车头处,他想在那里等父亲出来找他并给他钱。谁知左等右等,父亲也没出来找他,让他心里更加气愤了。这时,刚好看见被害人唐某(女)独自向烧烤店这边走来,伍某便伺机持刀蹿出,一把勒住唐某脖子,要求唐某给钱,遭拒后,伍某将唐某按倒在地,拿刀抵住唐某胸部威胁唐某,直到唐某把身上仅有的100元现金交出来后,伍某才放唐某离开。在对抗伍某时,唐某的左手食指被水果刀划伤。经鉴定,唐某手指的损伤程度属于轻微伤。

6月24日,伍某因涉嫌犯抢劫罪,在其出租房内被龙胜各族自治县公安局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伍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应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内判处刑罚,并处罚金。伍某持凶器抢劫且致一人轻微伤,应从重处罚,其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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