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签订合同伪造印章担保 获刑十一个月

时间:2017-11-17 13:58:08作者:未知 来源:未知

   中国法院网讯 (黄淑丽)  为了能顺利签订合同,特意去伪造两枚虚假的印章,再以印章上的公司名义在合同上加盖伪造印章担保的方式和别的公司签订合同租赁钢管,最终事情败露,难逃法网。近日,江西省进贤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陈某犯伪造公司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2年2月份,被告人陈某伪造了“某开发公司”和“某租赁服务部”的两枚印章,然后分别以“某开发公司”的名义在合同上加盖伪造印章担保的方式与两家不同的钢管租赁公司签订合同租赁钢管使用。后被告人陈某未支付租金亦未归还租赁的钢管。经南昌市公安局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陈某用以担保加盖的两枚印章与实际的印章均不一致,都系伪造的印章。2017年3月份,被告人陈某被民警抓获归案。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伪造公司印章,其行为已构成伪造公司印章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陈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属坦白,可从轻外罚。根据本案被告人陈某的犯罪事实、情节及社会的危害后果,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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