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碍司法罪构成

时间:2010-11-01 17:26:53作者:未知 来源:未知

妨害司法罪,是指违反法律规定,使用各种方法妨害国家司法机关正常诉讼活动,破坏国家司法权的行使,情节严重的行为。 具体包括打击报复证人罪、扰乱法庭秩序罪、窝藏、包庇罪、拒绝提供间谍犯罪证据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等。

分类构成  一、伪证罪 构成要件:

 

  (一)“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的认定

  

()

 

  (二)“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的认定

 

  (三)“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的认定

 

  (四)“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认定

 

  (五)“情节严重”的认定

 

  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

 

  构成要件:

 

  (一)“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的认定

 

  (二)“毁灭、伪造证据”的认定

 

  (三)“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的认定

 

  (四)“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认定

 

  (五)“情节严重”的认定

 

  妨害司法罪(相关书籍)

 

  三、妨害作证罪;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 构成要件:

 

  (一)“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的认定

 

  (二)“指使他人作伪证”的认定

 

  (三)“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的认定

  

()

 

  (四)“司法工作人员”的认定

 

  (五)“情节严重”的认定

 

  四、打击报复证人罪

 

  五、扰乱法庭秩序罪

 

  六、窝藏、包庇罪

 

  七、拒绝提供间谍犯罪证据罪

 

  八、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九、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十、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

友情链接

本站关键词:刑事律师-深圳刑事辩护律师网-张建军律师-犯罪咨询-律师咨询-刑事辩护-刑事律师-刑事诉讼-辩护律师-刑事法律咨询-深圳法律咨询

深圳刑事辩护律师网 首席律师 张建军律师 预约咨询专线:13631680942
地 址:深圳市宝安区洲石路九围段宏发科技园十号铺 广东青泉律师事务所
邮 编:518126 电子邮箱:8367609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