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

时间:2011-05-04 10:25:57作者:未知 来源:未知

 

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

()概念

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是指将过失地不合格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提供给武装部队,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构成

  1、罪体

行为 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的行为是过失地提供不合柜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

 

客体 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的客体是不合格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

 

结果 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的结果是造成严重后果。这里的造成严重后果,是指因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造成人员重伤、死亡或者重要武器装备、军事设施毁损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等。

 

  2、罪责

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的责任形式是过失。这里的过失,是指应当预见到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会造成严重后果,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主观心理状态。

 

  ()处罚

根据刑法第370条第2款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加重处罚事由 犯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而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这里的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是指造成多人重伤、死亡或者多件重要武器装备、多处重要军事设施报废的,造成特别重大经济损失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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