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金融办原主任李林涉嫌受贿受审 法制网深圳5月31日电记者 游春亮 深圳市中级法院5月30日开庭审理该市政府金融发展服务办公室原主任李林涉嫌受贿200多万元案件。 深圳市检察机关指控:李林于2000年5月至2010年11月,在相继担任深圳市罗湖区副区长,罗湖区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金融发展服务办公室主任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的财物,共计人民币100万元,港币160万元。其中,2003年3月至2006年4月间,李林在任罗湖区副区长及市政府副秘书长期间,为深圳市雅诺信珠宝首饰有限公司在水贝珠宝园招商引资、中华自行车厂升级改造项目等方面谋取利益,该公司董事长卢礼杭于2004年至2008年期间多次送钱给李林,共计人民币30万元,港币150万元;2003年3月至2005年7月,李林在任罗湖区副区长期间,为深圳市百泰珠宝首饰有限公司在承租特力大厦等事项上谋取利益。为感谢李林的帮助,该公司董事长周桃林在2005年至2006年期间,共送给李林人民币2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