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岁女孩4年5次被判刑 盗窃诈骗抢劫都干过
源: 重庆晚报 深圳新闻网讯 21岁的姑娘,4年间“四进宫”,分别涉及盗窃、诈骗、抢劫犯罪。当她第4次进监狱服刑后,又被挖出盗窃余罪。1个月前,南岸区法院以盗窃罪对她判刑1年,加上此前被判的12年刑期,法院决定合并执行12年零9个月。 南岸区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官审查该判决时,觉得她的行为不可思议,于是请重庆天爱心理咨询中心督导咨询师曹林去给她会诊。昨天,曹林诊断后得出结论:她因为从小缺少父母的教育和关爱,从而走上了犯罪道路。 问题少女4年时间5次判刑 南岸区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室负责人鲁荣称,他们其中一项职责是要对每个犯罪人员的判决书进行审查。上月底,当他审查到杨丹(化名)的判决书时,发现她有些不简单。 判决书中,仅介绍杨丹个人基本情况一栏,就有10行描述。除了户籍资料中的女性和年龄(21岁)外,更“吸引眼球”的是杨丹的前科经历。从2007年10月23日起,她4次被判刑。第一次刑期为拘役5个月,之后分别为2年、10个月、12年,罪名包括诈骗罪、盗窃罪、抢劫罪。 鲁荣称,这次判决,是杨丹第4次被判刑12年、正在监狱服刑期间挖出的余罪。那是2010年8月28日,杨丹在南岸区回龙湾一个牢友家里,趁牢友洗澡之机,偷走了对方的笔记本电脑、手机及现金,共计价值2750元。法院为此对杨丹判刑1年,合并此前的12年刑期,决定执行12年零9个月。 干了3份工作后她开始犯罪 鲁荣称,一个21岁姑娘被判5次刑,不管什么原因造成,都让人痛心。他们于是决定对杨丹进行心理帮教,并聘请心理医生去给杨丹会诊。 重庆天爱心理咨询中心督导咨询师曹林听说杨丹的犯罪经历后,也颇为震惊,表示愿意参加这类公益活动。昨天上午,曹林与杨丹单独进行了两个半小时畅谈。杨丹终于敞开心扉,说出了她的心里话。 杨丹称,她第一份工作是初中毕业后,通过亲戚介绍到朝天门帮人卖衣服。这个工作很累,每月只有七八百元收入。干了几个月,她就不去了。之后经人介绍,干了第二份工作。这份工作是在美容院给人洗脸。她喜欢这份工作,因为轻松,月入近2000元。干了半年后,因为看不惯一个女同事,与对方打架,被开除了。 随后,她找到第三份工作———酒吧服务员。她称,她的工作是帮人点酒、上酒,月收入六七百元。她与酒吧的两个女同事一起在外租房住。她们都认为酒吧上班收入少,干了两个月集体辞职了。辞职后,3人艰难维持了两个月。没钱了,怎么办?一个姐妹提出去骗钱。她们真干了,骗了一部价值3000多元的手机,也翻了船,3人在看守所关了5个月。 再犯罪是想进看守所找母爱 杨丹称,她第一次进看守所时,还差两个月才满17岁,许多事情都不懂。她以为进去关几天就出来了,没想到一关就是5个月。在里面没有自由,什么都受到限制,她第一次感到不值得。 杨丹称,第一次在看守所,她内心有种强烈的反差。和她一起关押的阿姨把她当成女儿看待,教她一些良好的生活习惯。告诉她,女孩子一定要坚持早晚刷牙,保持口腔清洁,还有一些女性的注意事项。 阿姨还教她为人处事之道,怎么与人和睦相处,做人要诚实守信等。这些让她感到很温暖。这些温暖,她从小到大都没有在家里感受到,父母从来就没有教过这些。哪怕是她第一次来月经,母亲都没有跟她讲过那是什么,是为什么,更没有告诉她该注意些什么,只是送给她一个胸罩。同学却喊她不要戴,要束胸。她为此一直束胸,母亲却一直不知道。她的父母都不会说好听的话,只是嘱咐她要听话。 杨丹讲,从她小学到初中,9年中父母几乎没有与她沟通过。直到4年前她第一次进看守所,她给父母写信,父母到看守所看她,她与父母才有了真正的心灵碰撞、连接。 曹林告诉杨丹,本来是她的母亲应该给予的母爱,看守所阿姨给了她。她父母生下她后,只是供吃供穿,没有起到引导、教育作用。 杨丹称,她第一次从看守所出来后,在家住了18天,又想起了看守所阿姨的温暖,于是想进去。随后,她拿着母亲的钱到外面租房住,和社会上耍得好的女性朋友一起去抢劫,然后到九龙坡区谢家湾派出所去自首,目的是想和原来一起关的阿姨在一起。 她原以为这次也关不了多久,结果被判了两年。她后悔死了。最让她感到痛苦的是,在监狱里时间过得太慢了,而且每天都做着枯燥乏味的事。 她怨恨父母没有教育好自己 杨丹告诉曹林,第二次获释后,母亲又拿钱给她在南坪租房住。她在酒吧上了一个月班,就辞职了。耍了一段时间后,没钱了,家里也不愿给。于是,她和朋友一起决定盗窃网友的钱,后来发展到抢劫网友。后来就有了第三次、第四次、第五次被判刑。 杨丹称,在第4次被判刑12年后,她绝望了。因为以前最多只被判了两年。想到这些年做了这么多错事,想到父母不管自己了,也失去了一些曾经对她不错的朋友,觉得很没意思。后来,监狱管理员找她谈心,还有一个朋友来监狱看望她,她才重新有了希望。觉得应该好好改造自己,多减几年刑。出狱之后还要买车买房,过幸福美好的生活。 杨丹坦言,如果判得轻,她出去后还可能再犯,她已经对一年、两年刑期都不在乎。最初抢劫,她不懂法。后来犯罪,竟然成为一种习惯,没钱就想抢别人的。她想改,但改不了。这是因为她对“犯罪”没什么概念,父母从来就没有教过她这些。 杨丹说,读书时,自己该读书就读书,要钱、要穿新衣服,父母都满足。每次找父母拿钱,也不问她如何使用就给了她。前两次,她进去后恨父母没有好好教育好自己。后来,她也开始在自己身上找原因。 第五次被判刑时,证人和受害者对她的描述是“一副男娃打头”。昨天,杨丹出现在检察官和心理医生面前时,也是寸头。杨丹称,在她读书时,父母从没说过男性打扮有什么不好。 她以后该怎么办 心理咨询师曹林称,面对眼前这位“四进宫”姑娘,除了惋惜,心情还很沉重。 曹林认为,杨丹应该从以下方面去努力: 1.在监狱里加强学习法律法规。 2.学习一些基本的为人处世规则。 3.增强对人的情感和理想的理解和教育。 4.学习一些谋生手艺,在学习技艺的过程中,养成对自己和他人劳动付出的尊重。 南岸检方统计一年数据 20岁以下女性罪犯 犯的都是贩毒盗窃 昨天,南岸区检察院统计了去年5月至今一年度该院经办的女性犯罪比例。在该统计年度内,女性犯罪人数244人,占总犯罪人数的14.7%。 其中,20岁以下的有23人,她们犯的是贩毒、盗窃罪。20岁至30岁的有67人,她们犯的是贩毒、容留介绍卖淫、协助卖淫、盗窃罪。30岁至50岁的140人,她们犯的是贩毒、容留介绍卖淫、协助卖淫、伪造证件、盗窃类犯罪。50岁以上的14人,她们犯的是伪造印章、诈骗、盗窃类型犯罪。(罗彬 实习生 于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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