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男孩建不良帮会 妈妈帮忙买枪坐收会费

时间:2011-07-11 13:36:36作者:未知 来源:未知

未成年男孩建不良帮会 妈妈帮忙买枪坐收会费

深圳宝安网

深圳新闻网讯(记者 朱长河 通讯员 高勋 李淑颖)福田区一少年许某某组建一个名为“血龑”的帮会,从事打架滋事和抢劫活动。对此,许某某的母亲不仅不制止,反而为儿子购买了3支枪,支持并参与帮会活动,担任所有帮会成员的“干妈”。“干妈”向“干儿子”收取会费,用作自己和亲生儿子的日常开支。案发后,福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许某某构成抢劫罪,其母亲杨某某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被依法判刑。

 

儿子建帮会母亲收会费

1993年出生的许某某组建了一个名为“血龑”的帮会,主要吸收未成年的在校初、高中学生和游手好闲的社会不良少年加入。该帮派组织严密、分工明确,许某某自任帮主,帮主下面有“五大元老”,“元老”下面有“小弟”,帮派成员按不同级别,每月缴纳100150元不等的会费并登记造册。帮派制定有帮规,并刻制了“深圳市血龑有限公司”印章。若帮派成员与外面的人产生矛盾,由许某某带领去摆场、打架;作案时,由成员分别寻找目标,帮派提供作案工具。

44岁的妇女杨某某明知儿子许某某组建了一个非法帮会,不仅不管教,反而为儿子购买了3支枪。她让所有帮会成员叫她“干妈”,直接参与帮会事务,收取帮会成员的会费用作日常开支。

 

纠集帮众抢劫在校学生

去年清明节前,在本市某学校内,被害人史某不小心撞到了许某某的女友,加上许某某之前以为史某打过他的“小报告”,于是产生了教训史某并抢劫其财物的念头。

同年44日,许某某纠集其帮派成员张某某(15岁)、彭某某(19岁)、李某某(15岁,另案处理)一起谋划了教训、抢劫史某的计划,还为此作了具体分工并进行演练。演练时许某某的母亲杨某某也在场。

第二天下午3时许,许某某、张某某、彭某某以及李某某、杜某某按照上述计划,持刀劫取了史某的1部诺基亚手机(价值1845元)及1部小灵通手机。当晚,许某某将诺基亚手机变卖,得款600元。

 

帮会成员被抓依法判刑

同年7月,民警在福田区梅林街道抓获许某某、张某某,并当场在杨某某的卧室内缴获她为儿子非法购买并保管的3支非军用枪支(经鉴定,2支具有致伤力,1支已失去性能),同时还在其客厅缴获一批管制刀具、双节棍及手铐、仿真枪子弹等物品。

一审法院认定:被告人许某某犯罪时未满18周岁,其抢劫行为社会危害性较小,判处有期徒刑1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500元;被告人张某某犯罪时未满16周岁,归案后认罪态度好,判处有期徒刑1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500元;被告人彭某某犯罪时未满18周岁,在本案中的作用相对较小,且归案后有立功表现,对其免予刑事处罚;被告人杨某某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一审宣判后,有被告人不服提起上诉。近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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