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重判危害国家安全罪 近年来获刑人总数大增

时间:2010-11-01 16:55:49作者:未知 来源:未知

       中国重判危害国家安全罪 近年来获刑人总数大增

       中国最高法院推出首份法院工作年度报告,称2009年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重判的罪犯人数比前一年大增20%。这是中国首次以具体数据证实了加强打击危害政权稳定人员的力度。

  最高法院公布首份法院年度报告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7月13日公布了第一份《人民法院工作年度报告》,并称《年度报告》是对最高法院在两会期间递交审议的《法院工作报告》的细化和补充。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介绍,此次为首次发布,今后每年都将发布《人民法院工作年度报告》。

  据介绍,年度报告全文共3万余字,图文并茂地展示了2009年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进展和成效。作为亮点之一,年度报告写入了2009年成都、南京等地的“醉驾案”、湖北巴东邓玉娇故意杀人案等一批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


  首份《年度报告》指出,近年来,随着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的深刻变化,影响和危害国家安全的因素增加,国家安全形势依然严峻。2009年,各级法院加大了对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惩处力度,全年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刑罚的重刑罪犯的比例同比上升了20%。

  美国之音报道称,在此之前,包括美国在内的外国政府和多个国际人权组织指责北京近来加强了对异见人士的打压,收紧了对网络的控制,以维护统治。

  最高法院:进一步落实司法公开原则

  孙军工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发表《人民法院工作年度报告》是为了主动接受人民的监督,进一步落实司法公开原则,不断拓宽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的沟通渠道。

  接受采访的几位律师表示,法院在落实司法公开方面还有很多工作要做,而发表《年度报告》是政府走出的积极一步。


  浦志强:谭作人与刘晓波案政府用错法律

  四川环保活动人士谭作人因为揭露地震灾区豆腐渣工程2009年被整固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拘捕,2010年2月被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五年监禁。他的律师浦志强对美国之音说,中国政府的确需要保护国家安全,但是在审理谭作人和刘晓波案子时显然用错了法律。

  浦志强说:“我觉得危害国家安全的因素当然是有,但显然不是我办的这种案件的当事人违反了国家安全。实际上,如果公安局不去抓他,他一点问题都没有。他无非就是履行一个公民由宪法规定的权利而已。”

  冉彤:警惕地方官员滥用国家安全法律

  成都律师冉彤说,政府需要依法保护国家安全,但是一些地方官员违背中央的意图,以维护国家安全为名打击那些威胁到地方官员利益的人。


  冉彤说:“站在国家的立场去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罪犯,这对任何一个国家都是天经地义的,但是要警惕地方有些官员违背法规和中央的政策,以危害国家安全的罪名来判本来不危害国家安全的一些人,来实现从严打击的目的。这个倾向要值得重视。”

  滕彪:类似谭作人和刘晓波案总数不多

  不过,北京律师滕彪认为,虽然法院年度报告称2009年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重判的罪犯人数比前一年大增20%,但这并不表明类似刘晓波和谭作人这样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名去年被重判入狱的人比往年多了很多,另一方面,不少与西藏和新疆骚乱有关的人员可能以这样的罪名被判刑。

  滕彪说:“我分析这可能和西藏2008年3.14事件还有(新疆)2009年7.5事件有关,不少犯罪嫌疑人就是按照危害国家安全的罪名来判刑的。象谭作人和刘晓波这样的案件,也就是按照颠覆国家政权罪或者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来判刑的,大多数外界都有报道。如果是作家、律师或者是持不同政见者因为这个罪名被判刑的,大多数我们都了解,总体数量应该是不多的。”

  此外,浦志强律师也认为,类似谭作人和刘晓波这样的案件的基数不是很高,因此这类案件的数目增加用百分比来计算就比较显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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