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讨钱不成勒女儿脖子 妻子救女杀夫获轻判 来源: 福州晚报 因无法忍受长期的家庭暴力,在女儿受到丈夫的侵害时,她夺下丈夫套向女儿脖子上的绳索,转而套向其丈夫林某俤的脖子,致林某俤死亡。林某英因此犯下故意杀人罪。日前,仓山区法院作出生效刑事判决,林某英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原在福州某造纸厂工作的林某俤曾因犯罪被除名,刑满释放后长期混迹社会,靠小偷小摸度日。其间,他还染上了毒瘾债台高筑,便不断伸手向妻子和女儿要钱,一旦无法得到满足,就打骂凌辱她们。 为了维持这个即将破碎的家,林某英下岗后,靠在酒店里洗碗,超市里保洁,撑起这个一贫如洗的家。因为家庭经济拮据,已顺利考入大学的女儿林某,主动放弃进一步升学的梦想,靠打工贴补家用。 即便这般,母女俩仍长期遭受家庭暴力和虐待。 2009年12月17日,林某俤在位于仓山区工农街某小区的家中,向女儿要钱。已经在外躲了3天的女儿见父亲又提钱的事,便对其父说:“我有钱也不会给你,你是无底洞,多少钱都堵不满。” 林某俤暴跳如雷,又开始殴打女儿。林某俤见女儿用手抵挡,顺手拿起一条绳子欲勒林某的脖子。 林某大声呼救。在阳台做家务的母亲听见呼救声连忙赶到屋内,情急之下,她使出浑身解数,从林某俤手上夺下绳子。此时,一股长期积压的怨气从林某英的心底喷涌上来,她将夺下的绳索转而套向林某俤,使劲勒住他的脖子。林某俤脸色渐渐发紫,女儿发现状况不好,连忙拉母亲。但林某英仍不顾劝阻,仍用绳子紧勒林某俤脖子,致林某俤窒息死亡。 案发后,女儿林某打电话报警。随后,民警将林某英带走。 审理中,法院认为林某英长期遭受暴力虐待,不良情绪郁积已久,被害人对女儿的先行侵害,使该郁积情绪越出理性约束瞬间爆发,终致林某英在激情驱使下杀人。林某英的行为触犯了刑律,但催生这一恶行的被害人无疑具有过错,因此对被告人林某英酌情予以从轻处罚。(记者 程明 通讯员 强振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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