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未遂竟生“爱意” 张贴告示寻受害女被抓获归案

时间:2011-08-19 10:01:21作者:未知 来源:未知

强奸未遂竟生爱意张贴告示寻受害女被抓获归案

深圳宝安网

深圳新闻网 (记者 朱长河 通讯员 陈柳 钟如君)男子夏某欲强奸深夜独行女子未遂,之后竟发觉自己“爱”上了被害人,便在作案地点附近张贴寻人启事,希望找到被害人继续交往。警方顺藤摸瓜,将其抓获归案。近日,宝安区检察院以涉嫌强奸、抢劫罪批准逮捕夏某。

 

据介绍,今年615日凌晨3时许,夏某在公明街道返回自己住处的路上看到单独行走的女子张某,产生强奸张某的念头。夏某一直尾随张某至一偏僻地段,上前捂住张某的嘴巴并将其放倒在地,欲对张某实施强奸。因遭到张某强烈反抗,夏某的强奸行为未能得逞,遂转实施抢劫,抢走张某随身携带的一部手机。

 

夏某离开案发现场,竟发现自己就此喜欢上了被害人张某。为找到张某向其示爱,夏某将抢到的张某的手机拍成照片,附上示爱文字制作成寻人启事,在案发地点附近的牌楼上张贴,以期找到张某进而追求她,并称会在案发地点附近一直等待张某的到来。

 

被害人张某发现该启事后报警,警方在案发地点附近将正在等待的夏某抓获归案。

 

 

友情链接

本站关键词:刑事律师-深圳刑事辩护律师网-张建军律师-犯罪咨询-律师咨询-刑事辩护-刑事律师-刑事诉讼-辩护律师-刑事法律咨询-深圳法律咨询

深圳刑事辩护律师网 首席律师 张建军律师 预约咨询专线:13631680942
地 址:深圳市宝安区洲石路九围段宏发科技园十号铺 广东青泉律师事务所
邮 编:518126 电子邮箱:8367609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