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名打工妹沙井买小产权房受骗 陷购房纠纷

时间:2011-10-17 09:50:33作者:未知 来源:未知

13名打工妹沙井买小产权房受骗 陷购房纠纷

深圳宝安网

  

13名打工妹在沙井同富雅苑购买小产权房 首付款不够只好去售楼

■售楼任务完成后,却发现所购房屋已被转卖

■律师:买卖小产权房不合法、没保障

深圳宝安网1017 去年3月初,沙井步涌社区同富雅苑开盘低价销售的小产权房吸引了不少打工者,深圳的13名打工妹与该楼盘开发商签署了购房协议。然而,在她们交付了首期集资合作房款后,却迟迟拿不到购房合同。今年十月,当她们再次来到同富雅苑寻找开发商时,发现原本在她们名下的房产已有人装修入住了,打工妹的置业安家梦成了泡影。

 

  交钱买房却拿不到合同

  昨日下午,记者在沙井步涌社区同富雅苑见到了刘小姐等4名在此购房的打工妹。刘小姐向记者介绍说,之所以选择在沙井购置小产权房,是因为价格便宜,每平方米仅售两千多元。在与开发商接触后,刘小姐被告知,付款方式为一次性和分期两种,分期首付款必须占房款的百分之五十。

  作为打工者的她们没有支付百分之五十购房款的能力,于是几个人商量着找开发商协商,实行三年分期月供,开发商爽快地同意了。在收取了13人几千到上万不等的预付购款后,双方签订了合同并在律师的见证下进行了公正。但之后,开发商却以合同要到社区居委盖章为由,迟迟不将购房合同交到购房者手中。

在现场,记者仅看到刘小姐提供的集资合作房款收据,上面显示的收款方为同福昌投资有限公司,刘小姐同时还持有广东龙昌律师事务所郭海波律师出具的律师费收据。

刘小姐几人多次找到开发商准备要回合同,但开发商总以各种理由推脱,非但不肯给,还要求其十三人帮着销售楼盘50套,若不肯就终止其三年分期首付的口头协议。对于开发商提出的无理要求,刘小姐起初并不同意。但是看到开发商出具的退房通知后,刘小姐和一同购房的打工妹只好接受了开发商提出的条件。

 

  购房者只得义务售楼

  就这样,买房心切的刘小姐和一同购房的打工妹成了义务售楼员,最后,经过努力,她们完成了开发商下达的销售任务。“从20109月底开始卖,到当年的1231日。”刘小姐说,三个多月下来,她们帮开发商卖掉同富雅苑住房多达七十余套。

但是,当刘小姐和一同购房的打工妹圆满完成开发商下达的销售任务后,开发商竟然玩起了失踪,避而不见,刘小姐和一同购房的打工妹始终没有拿到购房合同,而且在今年十月,她们意外地发现,她们购买的房子几乎已全部装修,被转卖了。刘小姐说,发现房子被卖掉之后,她们当即联系当时做公证的郭律师,但此时该名律师也联系不上了。

 

 暗访:小产权房仍在热卖

  采访中,刘小姐告诉记者,现在这个楼盘的小产权房还在销售。在刘小姐的带领下,记者来到同富雅苑开发商办公室了解情况。

  开发商工作人员表示,面积在八十多平方米的房子目前仅剩四五套,十九楼的房子3288/平方米,每低一层,每平方米减五十元。工作人员还说,刘小姐等人曾经为他们介绍过老乡前来买房,由于是小产权房买卖,在购房后会提供律师见证,为规避政策,将把合同日期提前到20099月。对于这种违法销售行为,工作人员表示这是他们的行规。

之后,记者跟随刘小姐第二次来到开发商办公室。刘小姐当面出示了由该名工作人员签字的收款收据。面对刘小姐等人的质问,该工作人员表示,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刘小姐他们没有完成当初销售房屋的承诺,并坚称无法和公司的负责人取得联系。

 

  律师:买卖小产权房不合法、没保障

  在明知道小产权房买卖没有国家法律保障的前提下,13个打工妹深陷购房纠纷。对此,记者联系到法律界有关人士。

  该律师表示,购置这种小产权房,肯定存在不安全因素,销售以及购买这种小产权房是不合法的,购房者购买了这样的房屋后没有任何保障,开放商之所以能将房产一房多卖,是因为其不需要在国土部门进行登记。而购房人没有取得国家承认的合法的房屋所有权,权益也得不到任何保障。

  对于同富雅苑非法销售小产权房的情况,本报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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