胆儿真肥!伪造派出所公章开无犯罪记录证明

时间:2017-04-19 10:02:11作者:未知 来源:未知

  为给自己伪造一份无犯罪记录证明,白某在北京找人伪造了一枚派出所的印章,结果因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被诉至法院。近日,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以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判处白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4月,在北京市顺义区李桥镇南半壁店村,被告人白某委托他人伪造“科尔沁左翼后旗公安局金宝屯派出所”印章一枚。白某使用该印章,为自己伪造无犯罪记录证明一份。公诉机关认为白某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应予惩处。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白某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其行为已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应予惩处。公诉机关对被告人白某犯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的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被告人白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故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并宣告缓刑。最终判处白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友情链接

本站关键词:刑事律师-深圳刑事辩护律师网-张建军律师-犯罪咨询-律师咨询-刑事辩护-刑事律师-刑事诉讼-辩护律师-刑事法律咨询-深圳法律咨询

深圳刑事辩护律师网 首席律师 张建军律师 预约咨询专线:13631680942
地 址:深圳市宝安区洲石路九围段宏发科技园十号铺 广东青泉律师事务所
邮 编:518126 电子邮箱:83676090@qq.com